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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液體化工泊位支管廊項目

發(fā)布時間: 2019-06-21 作者: 瀏覽:971次

 

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公示信息表

 




項目名稱

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液體化工泊位支管廊項目

項目地址

連云港中華西路18-5

項目性質

新建■  改建□   擴建□  技術改□   技術引進

項目負責人

陳雷

聯系電話

18551440326

公示信息類別

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  

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  

控制效果評價與職業(yè)病防護設施驗收

評價報告編制單位或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

江蘇國恒安全評價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及

聯系電話

黃景 18752097373

評審(驗收)情況(包括評審驗收時間、主持人、評審驗收人員、評價結論、評審及驗收意見等):

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201966日在連云港市海州區(qū),對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液體化工泊位支管廊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以下簡稱預評價報告)組織了評審。評審會由陳雷主持,由霍亞平、賀心然、卞瑞麟組成評審組(見評審會簽到表),霍亞平擔任評審組組長。評審組在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的介紹和評價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編制情況和主要內容的匯報后,審閱了預評價報告及相關文件資料,并進行了質詢。根據評審人員個人評審意見,經討論形成如下評審組綜合意見:

一、總體意見(須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預評價報告編制符合相關標準法規(guī)和導則的要求;

2、分析與評價重點內容尤其是職業(yè)病危害因素識別的全面、客觀、準確;對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對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分析與評價符合要求;

3、對建設項目擬采取的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進行分析、評價符合要求;

4、措施及建議可行、具有一定針對性;

5、評價結論正確。

 

 

二、預評價報告的修改意見及建議

1、明確評價范圍;

2、完善工程分析;

3、完善職業(yè)病危害識別分析;

4、完善補充措施建議;

5、其他見專家個人意見。

 

三、評審結論

評審組認為該預評價報告評審結論為整改后通過,建設單位必須要求評價單位根據上述修改意見及建議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預評價報告應及時提請評審組全體成員確認。經確認后,建設單位方可形成《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工作過程報告》備查。

 

評審(驗收)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

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液體化工泊位支管廊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按專家意見修改,并經評審組組長、成員簽字確認。

制表人:陳雷    制表日期:2019621      聯系電話:18551440326